格林多人後書9:6-11 路加福音6:31-36
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
今天書信,我們看到保祿宗徒我們要樂善好施。我們究竟需要怎樣好施呢?
在舊約,摩西向希伯來人頒佈了法律。他規定了『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』的律法。這律法的精神就是公平,因為如果別人虧久了我們的話,我們只能追討相等的補償,我們不能討回過多、不屬於我們的補償,這是『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』的精神。
但到了新約,基督要求我們更進一步的以愛對待別人,就是『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』,我們需要去愛。但如果我們只愛我們所愛的人,其實沒有意義,因為罪人也會這樣做、連無靈的動物也會這樣做。所以,我需要從心裡愛所有人,我們要俏似上帝,因為上帝首先愛了所有的人。
上帝的道成肉身,就是愛我們的最好憑證。上帝並沒有在原祖亞當犯罪之後完全放棄人類、並沒有將人放在永死之中。相反,祂一開始就預定了要拯救人類,這就是上帝的愛、就是一種無條件的愛。然而,我們會說,去愛所有人,特別是我們的仇人,是很困難的事!沒錯,這是果困難的,但我們需要去學、需要跟隨基督、需要學習祂的愛。
但是,我們需要緊記,我們的『愛』、我們的施捨,並非一種功德去賺取天國。天國並非用一個天平、用德行的法碼去賺取!而我們需要像今日福音書中最後一段一樣:你們應當慈悲,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!
『慈悲』是甚麼?『慈悲』來自希臘文 eleos。天父的『慈悲』不是祂的情感,而是祂的全善本質的外顯,即如溫暖是太陽本質的外顯一樣,天父的『慈悲』就是祂自己從心裡發出的一種特性。所以,我們的『慈悲』也不是只在口裡說的,也不是做出來跟人誇耀的,而是需要從我們心裡發出來,就像天父一樣。愛仇人是很困難,為我們不可能,在上帝眼中是可能,只要我們信靠主,為我們甚麼也是可以!
亞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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